患者,女,68岁,退休。
主诉:上颌散在缺牙4个月,要求修复。
现病史:4个月前行12、14、16、22~26残根拔除,要求修复缺失牙。
既往史:否认全身系统性疾病及药物过敏史。
检查:12、14、16、22~26缺失,拔牙创愈合良好,缺牙区牙槽嵴丰满。余留牙松(-),叩(-),17、27近中颊侧倾斜。
46颊侧牙龈充血水肿,近龈缘处有一窦道,牙周袋深8mm,根分叉水平探诊深度7mm,颊舌未通。咬合面磨损,探诊(-),冷诊(-),叩(-),不松动。
X线片示:46根分叉透光区(图4-29-17)。
(来学网)
病例分析
1.主诉疾病的诊断。
2.非主诉疾病的诊断和诊断依据。
3.主诉疾病的分析与治疗设计。
(1)本病例若采用可摘局部修复,对于15应采取何种固位体设计较理想?
(2)17、27作为基牙时,固位体应如何设计比较理想?
4.全口其他疾病的治疗设计。
正确答案:
1.诊断
(1)主诉疾病的诊断:上颌牙列缺损,Kennedy第三类第四亚类。
(2)非主诉疾病的诊断:46根分叉病变(Ⅱ度)。
2.非主诉疾病的诊断依据46颊侧牙龈炎症,近龈缘处有一窦道,牙周袋深8mm,根分叉水平探诊深度7mm,颊舌未通。咬合面磨损,探诊(-),冷诊(+),叩(-),不松动。X线片示:根分叉透光区。
3.主诉疾病的分析与治疗设计
(1)本病例若采用可摘局部修复,由于15是孤立基牙,使用对半卡环比较理想。
(2)由于17、27近中颊侧倾斜,作为基牙时,使用环形卡环作为固位体较理想。
4.非主诉疾病治疗设计 牙髓治疗已做,还应进行牙周基础治疗、手术治疗、植骨术,疗效维护和定期复查。
【病例得分与失分要点】
1.主诉疾病诊断 Kennedy分类错误,并未答出上颌牙列缺损的诊断。
2.主诉疾病分析与治疗设计答题失分
(1)由于15是孤立基牙,没考虑对半卡环的使用。
(2)17、27作为基牙时,由于这两个牙存在近中颊侧倾斜,没设计环形卡环作为固位体。
3.非主诉疾病诊断多数正确,治疗设计不够完整。
应用肯氏分类法的注意事项:
1.肯氏分类只注重缺牙间隙的数目,并非缺牙的数目。
2.有多个缺隙时应将牙弓内最后的缺隙作为主缺隙,进而确定肯氏分类法的基础分类。
3.在前牙区牙齿连续缺失但没有跨越中线者仍为肯氏三类缺失,只有前牙区牙齿连续缺失并且缺隙跨越中线才可定义为肯氏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