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20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外购一批原木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该批原木的成本为57万元,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査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
    (来学网)2.97
    B.
    (来学网)1.17
    C.
    (来学网)1.2
    D.
    (来学网)3
  2.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
    (来学网)2.16
    B.
    (来学网)2.19
    C.
    (来学网)3.25
    D.
    (来学网)6.58
  3. 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
    (来学网)1.99
    B.
    (来学网)1.8
    C.
    (来学网)2.09
    D.
    (来学网)3.5
  4. 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
    (来学网)0
    B.
    (来学网)0.77
    C.
    (来学网)0.9
    D.
    (来学网)1.5
正确答案:
(1)C
(2)C
(3)D
(4)C
答案解析:
(1)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5%-120×30%×5%=1.20(万元)。(2)①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②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5×5%=3.25(万元)。(3)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由甲厂收回后补缴税款,对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70×5%=3.50(万元)。(4)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由甲厂收回后补缴税款,对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48.8+8)/(1-5%)×30%×5%=0.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