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企业和乙企业是关联企业,甲企业是医药制造企业,乙企业是医药销售企业。甲、乙企业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协议约定乙企业在2019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60%归集到甲企业扣除。已知:乙企业2019年销售(营业)收入为45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900万元;甲企业2019年销售(营业)收入为5000万元,2019年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600万元,甲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未考虑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整额),则2019年甲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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