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8年该企业计算的境内利润总额4000万元。
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
(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
(注: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2018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可抵免税额是()万元。
    A.
    (来学网)500
    B.
    (来学网)800
    C.
    (来学网)900
    D.
    (来学网)1100
  2. 2018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万元。
    A.
    (来学网)1700
    B.
    (来学网)1800
    C.
    (来学网)2600
    D.
    (来学网)2800
  3. 2018年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是()万元。
    A.
    (来学网)425
    B.
    (来学网)450
    C.
    (来学网)650
    D.
    (来学网)700
  4. 2018年该居民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A.
    (来学网)525
    B.
    (来学网)575
    C.
    (来学网)1000
    D.
    (来学网)1200
正确答案:
(1)C
(2)D
(3)D
(4)C
答案解析:
(1)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900/(1-5%)=2000(万元)。该企业缴纳的预提所得税额=2000×5%=100(万元),该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1000×80%=800(万元)。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可抵免税额=800+100=900(万元)。(2)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1900+900=2800(万元)(3)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2800×25%=700(万元)(4)该居民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4000×25%=1000(万元)。甲国分公司的亏损不得在境内或者乙国的所得中弥补;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抵免限额<可抵免税额,不需要在我国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