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位于某市的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21日将闲置办公楼对外出售并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取得价款5800万元(含税),不能提供评估价格。该办公楼系甲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购入并投入使用,入账金额为3000万元(购房发票上注明的房屋购置原价为2880万元,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契税为120万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当月其他销售商品业务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为3308.4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25.1万元,当月已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甲公司销售办公楼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且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在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中扣除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
1.说明甲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不考虑企业所得税),并计算各项税费金额。
2.编制甲公司销售办公楼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月末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