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电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0万元,税金及附加220万元,管理费用55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资产处置收益6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万元,营业外支出18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支出为80万元,销售费用中广告费为850万元,营业外支出包括: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非目标脱贫地区)捐赠电脑,其成本80万元、不含税售价100万元、增值税16万元,直接向某中学捐赠电脑,其成本40万元、不含税售价50万元、增值税8万元,直接向灾区捐赠现金36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年利润总额。
(2)计算该企业当年纳税调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