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 该企业2019年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 该企业2019年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万元。
- 2019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 2019年汇总纳税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