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
(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元;
(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
(3)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
(4)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
(5)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
(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
  1. 琳达1月份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
    (来学网)11195
    B.
    (来学网)10805
    C.
    (来学网)19065
    D.
    (来学网)12090
  2. 琳达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元。
    A.
    (来学网)50.4
    B.
    (来学网)180
    C.
    (来学网)440
    D.
    (来学网)336
  3. 琳达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来学网)82440
    B.
    (来学网)79540
    C.
    (来学网)103995
    D.
    (来学网)92940
  4. 琳达取得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来学网)120
    B.
    (来学网)0
    C.
    (来学网)300
    D.
    (来学网)150
  5. 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来学网)11800
    B.
    (来学网)30000
    C.
    (来学网)60000
    D.
    (来学网)0
  6. 琳达取得的董事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元
    A.
    (来学网)4800
    B.
    (来学网)5500
    C.
    (来学网)4340
    D.
    (来学网)4000
正确答案:
(1)D
(2)A
(3)B
(4)D
(5)D
(6)C
答案解析:
(1)琳达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5000)×30%-4410=12090(元),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2)琳达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1-20%)×70%×3%=50.4(元)(3)琳达是我国的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1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按照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月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琳达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6-1)*1000/6*35%-7160]*6=79540(元)(4)琳达取得上市公司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50%×20%=150(元)。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不超过1年的,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5)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0。(6)非任职董事按照劳务报酬计算饣人所得税,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的30%)=5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20000元,只能税前扣除1200元琳达取得的董事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12000]×25%-2660=4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