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市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成套高档化妆品30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200万元,销项税额936万元,每件成套高档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本期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认证,支付购货金额2470万元、增值税额321.1万元。
(2)接受某单位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货物金额20万元,进项税额2.6万元,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
(3)产品销售费用68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其中银行罚息10万元;管理费用64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
(4)当年发生营业外支出共计130万元,其中违约金5万元、税收滞纳金7万元、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环保部门罚款5万元。
(5)境外A国分公司分回利润170万元,A国适用税率15%。
(已知:消费税税率为15%,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下列项目中,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有()。
    A.
    (来学网)违约金
    B.
    (来学网)环保部门罚款
    C.
    (来学网)税收滞纳金
    D.
    (来学网)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
    E.
    (来学网)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2.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为()万元。
    A.
    (来学网)1609.41
    B.
    (来学网)146.31
    C.
    (来学网)855.81
    D.
    (来学网)1249.23
  3.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期间费用(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可加计扣除额)为()万元。
    A.
    (来学网)1736
    B.
    (来学网)1680
    C.
    (来学网)1656
    D.
    (来学网)1676
  4.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捐赠为()万元。
    A.
    (来学网)12
    B.
    (来学网)20
    C.
    (来学网)15
    D.
    (来学网)0
  5. 该企业2023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
    (来学网)1487.37
    B.
    (来学网)1499.37
    C.
    (来学网)1572.27
    D.
    (来学网)1592.27
  6. 该企业2023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A.
    (来学网)427.33
    B.
    (来学网)417.34
    C.
    (来学网)374.84
    D.
    (来学网)394.84
正确答案:
(1)ADE
(2)D
(3)D
(4)B
(5)B
(6)D
答案解析:
(1)环保部门罚款、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征收机关加收的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5)超过《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2)实际应纳增值税=936-(321.1+2.6)=612.3(万元),应纳消费税=7200×15%=1080(万元),已知条件告知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80+612.3)×(7%+3%)=169.23(万元),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1080+169.23=1249.23(万元)。(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7200×5‰=36(万元),扣除限额2=实际发生额的60%=60×60%=36(万元),只能扣除36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可以加计100%扣除。支付银行罚息据实扣除。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期间费用(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可加计扣除额)=680+300+640-60+36+80=1676(万元)。(4)利润总额=7200+(20+2.6)(接受捐赠)+20(金融债券利息收入)-90×30(销售成本)-1249.23(税金及附加)-(680+300+640)(期间费用)-130+170(投资收益)=1713.37(万元),捐赠限额=1713.37×12%=205.60(万元),实际公益捐赠20万元,准予据实扣除。(5)该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1713.37-170+(60-36)(业务招待费)-80(研究开发费)+7+5=1499.37(万元)。(6)该企业2023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499.37×25%+170÷(1-15%)×(25%-15%)=394.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