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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某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委托境内外部机构发生的研发费用为200万元,委托境外机构发生的研发费用为100万元,委托境外个人发生的研发费用为5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的合计数为( )万元。
A.
(来学网)
200
B.
(来学网)
240
C.
(来学网)
280
D.
(来学网)
266.67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境内外机构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选项B当选,一般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100%在税前扣除,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2)委托境外个人研发费用不享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机构研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按规定加计扣除。故限额1=100×80%=80(万元);限额2=200×80%×2/3=106.67(万元),故境外研发加计扣除金额为80万元。
综上,可加计扣除金额=200×80%×100%+80×100%=240(万元)。
选项A不当选,误认为委托境内外部机构研发费用可全额加计扣除,且未考虑委托境外机构研发费用。
选项C不当选,误以为委托境内外部机构研发费用可全额加计扣除。
选项D不当选,未考虑委托境外个人研发费用不可享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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