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

3261.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2024年6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承建的一项住宅工程完工,取得的含增值税工程款为6540000元,发生施工人员人工成本1500000元。 (2)销售库存的建筑材料,取得的含增值税价款为60000元,另收取优质费1585元。 (3)将一台施工设备出租给乙公司,租期1个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20000元。 (4)向丙电网公司购电,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170元。所购电的90%用于办公楼,10%用于职工食堂。购入一台小汽车,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8900元。该汽车周一至周五用于销售部门员工外勤,周末用于公司食堂进货采购。 (5)购入一批建筑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2000元,当月由于管理不善,该批建筑原材料中的30%被盗。月末,剩余原材料受当地内涝灾害影响,泡水报废。 (6)公司经理王某国内出差,取得注明王某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往返共两张,票面金额共计990元、燃油附加费共计100元、民航发展基金共计100元;支付餐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税额36元。 (7)转让2005年自建的办公用房一处,并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525000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252000元。 已知:销售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不动产简易计税方法下增值税征收率为5%,铁路旅客运输服务按照9%计算进项税额,取得的扣税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土地增值税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